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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情况,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批示。2023年8月底,平顶山市审计局对外公布了《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市级财政运行中存在的5大类55项246个问题。面对审计发现问题,平顶山市审计局以“三项举措”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一、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实效。平顶山市审计局持续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整改标准和时限,对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对各个县(市、区)、81家单位发出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将查出问题按责任单位逐一切分,形成问题清单,印发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求精准施策、分类整改,按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
二、分类施策,破解整改难题。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的《河南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定暂行办法》(豫审委发〔2023〕2号),明确将审计查出问题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3种类型,分类提出审计整改要求。划分为立行立改类的,要求在审计报告出具 60日内“清零”。对成因复杂,尤其是历史遗留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划分为分阶段整改的,明确各阶段具体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节点,1年内整改完毕;划分为持续整改的,制定明确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3年内整改完毕。
三、贯通协同,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整体谋划和安排,充分发挥审计整改的联动机制从而形成整改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不断完善。一是与平顶山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建立“分类管理+跟踪督办+重点督导”的审计整改模式,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二是与平顶山市人大贯通协同,利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通过人大听取各县(市、区),各部门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开展审计整改联合督办和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推动审计整改。三是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告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敏感内容外的审计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2023年12月,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大类55项246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毕235个,整改率达96%。下一步,平顶山市审计局将继续凝聚整改合力,不断强化建账、督办、销号的全周期管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开展审计整改专项调查,防止出现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屡改屡犯的现象,力争整改成果最大化,问题实现全面“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