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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我局102345热线工作的科学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责任区分
局长是热线电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局长根据工作分工是热线电话工作的相应责任人,热线办公室主任是其日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热线电话号码为:2299613、2299096。
二、主要职责
(一)受理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我局人员工作作风、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受理群众对审计的政策、法规、措施的咨询和建议。
(三)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群众反映的重要社情民意,做好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反馈工作。
(四)负责热线电话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等工作。
(五)办理政府热线电话办公室转交的热线电话工作,以及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事宜。
涉及党委、军事、司法机关等和审计无关的投诉内容,建议来电人直接向上述有关部门反映。
三、运作程序
(一)受理。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时应认真、准确地记录来话人姓名、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来话时间和内容,接听电话后进行分类登记。
(二)办理。根据受话内容和性质,可分为直办、转办、呈办3种办理形式。
直办,即对有关咨询和查问,工作人员予以直接答复办理。
转办,即对一般性问题,由热线电话办公室负责人签发后转交有关责任部门办理。
呈办,即对一些涉及几个部门(单位),影响面宽的问题,由热线电话办公室整理呈报局长批示后,按照批示协调办理。
(三)反馈。及时督促有关承办部门按办理期限,向来电人和上级市长热线反馈办理结果。对于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要跟踪催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
(四)归档。归档范围包括市长热线电话受理登记签、办理通知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四、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准时上岗,受话时用语要文明、规范,态度要热情、诚恳;保证线路畅通。
(二)反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电话交办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来电人反馈办理结果;书面交办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向来电人反馈办理结果,同时电话报告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重大复杂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当在15日内将阶段性的办理情况反馈给来电人,一般在30日内办结,并书面报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备案。情况特别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对紧急事项的办理,要随时反馈。
(三)报告制度。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不定期地报告工作情况,及时反映重要的信息和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定期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数量、内容及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归纳,向局长、副局长、热线办公室主任报告,并印发所涉及的部门。
五、队伍建设
(一)市长热线电话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热爱市长热线电话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政府各部门(单位)和本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群众来电反映的情况,要耐心、热情,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4.自觉遵纪守法,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公正廉洁,反对各种不正之风。
(二)加强办公现代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工具,强化办公手段,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