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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顶山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我市拟实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现梳理形成我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经2022年1月19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减少申请人因非关键性申报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引起的重复跑现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做好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与限时办结制、告知承诺制的有效衔接,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信用监管,确保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工作规范化。

附件:平顶山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pdf

政策解读链接:http://sjj.pds.gov.cn/contents/16541/548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