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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稳经济重要项目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3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稳经济重要项目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1月17日  

 

平顶山市稳经济重要项目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稳经济重要项目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91号)有关要求,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抢抓机遇期,奋战全年红,推进实施稳经济重要项目集中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住经济大盘系列部署,强化“项目为王”导向,把稳投资作为稳经济的重中之重,用足用好政策,建立健全协调联动、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集中攻坚,专班推进,着力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建设环境,全面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项目、“三个一批”项目、年度省市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建设,持续掀起抓项目、促投资、增动能热潮,完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为稳定全市经济大盘作出更多贡献。

在工作中把握好“四个突出”:突出重大项目攻关,对接国家、省政策,项目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在建项目加快推进、前期项目加快落地、储备项目加快成熟,扩大有效投资,带动就业和消费;突出上下贯通,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和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衔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盘子,高效推动资金签约投放;突出投贷联动,对具备贷款条件的项目,提前谋划“以投促贷”“以贷引投”,引导商业银行及时跟进,强化项目资金保障;突出高质高效,保持工作定力,提高工作效率,以投资结构的调整优化带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济结构优化提升。

二、攻坚目标

通过实施集中攻坚行动,推动重要项目加快开工、建设、达效,形成精准有效投资,有力支撑经济企稳回升。力争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实现10%以上增长,2022年下半年经济增长超过7%。

——11个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推动5个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6个未开工项目于2022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11个项目全年完成投资超过10亿元。

——“三个一批”项目。2022年年底前新增签约项目30个以上、新开工和新投产项目各60个以上。

——365个年度省市重点项目。2022年11月底前投资完成率达到100%,全年完成投资1100亿元以上。谋划储备2023年重点项目盘子,具备条件的提前到2022年年底前开工,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根据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和债券发行进度,2022年12月底前开工率达到95%以上、资金拨付率达到100%,全年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强力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落地实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方式实施,基金采取股权投资、股东借款等方式,全部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缺口。全市经国家审核通过项目11个,其中4个项目签约投放。目前,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工作重心已从项目筛选对接、基金签约投放转向加快项目开工、资金支付使用和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上。将11个项目全部纳入稳经济重要项目集中攻坚行动范围,对已开工的5个项目,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要素保障和配套融资支持,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未开工的6个项目,严格落实“一项目一清单一台账”管理,聚焦项目开工建设关键环节,加快办理前期手续、落实要素条件,确保在2022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

(二)持续推进“三个一批”项目滚动实施。落实“一个办法、三项制度”,健全“三个一批”项目评价体系,完善要素保障供需对接机制,强化日常调度,及时解决困难问题,严格核查督导,确保项目真实合规,优化纳统入库程序,实现“应纳尽纳”,依据考评结果兑现奖惩措施,推动80个“签约一批”项目、96个“开工一批”项目和116个“投产一批”项目尽快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达效,压茬开展第六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催生更多的大项目、新项目、好项目,形成接续推进的良性发展格局。

(三)全面推进省市重点项目提速增效。落实市、县两级领导分包和“四保”项目白名单、月调度、“双线”嵌合等制度机制,严把遴选关口,推行建账、理账、对账、交账、算账“五账法”,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实行周统计、月通报、季总结、年考评,以天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64个计划竣工项目如期建成投用。谋划储备2023年省市重点项目360个左右、年度计划投资突破1200亿元。

(四)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落地实施。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展改号革委令第7号),加强在线调度和现场督导,推动项目单位及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落实责任,抓好计划转发、资金拨付、开工建设等关键环节,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落实专项债券工作职责分工和“三个一”工作机制,提高项目成熟度,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开展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平财债〔2022〕31号)和《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平发改投资〔2022〕348号)要求,抓紧筛选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需求项目。落实好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三项制度,按月调度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适时开展督导核查,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资金加快使用。

(五)加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资金使用和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围绕制造业中长期贷款16个领域、141个细分领域,强化项目谋划储备,持续梳理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更多项目通过省、国家审核。对国家审核通过的222个中长期贷款项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等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中期为1—3年、长期为3年以上),强化与银行的衔接配合,对照银行明确的贷款条件,指导项目单位抓紧完善审批手续,推动贷款尽快发放;对已发放贷款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善招标投标、设备采购等准备工作,确保如期开工。建立完善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机制,对国家审核通过的52个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项目,加强各方面组织协调,督促指导项目申报单位积极与意向银行深入对接,在财政贴息政策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尽快签订贷款协议、支付设备购置款项,按要求申请贷款贴息。

(六)紧盯国家、省政策做好项目储备。实时跟踪国家、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实施细则出台情况,加强分析研判,根据政策导向和资金支持方向,强化项目谋划生成,常态长效推动重大项目提前储备,同步做好前期工作,有效提升项目成熟度,为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做好准备。

四、推进措施

(一)专班运作建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增加成员单位,设立12个专班,建立“1+3+8”专班工作推进体系,综合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其他11个专班实行联合办公。各工作专班实行分管领导带班、业务骨干参与,各司其职、及时会商、共享信息,加强交办督办,压茬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前期手续应办尽办、要素保障应保尽保、融资贷款应投尽投、重要项目应开尽开、建设进度应快尽快,合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

(二)联审联批抓前期。落实《河南省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推广应用创新举措,加强窗口批前辅导,提高联审联批频次,指导项目单位切实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和申报材料清单(2022年版)》,严禁擅自增加审批事项,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根据不同项目具体情况,指导项目单位制定前期工作推进计划,明确需办理审批事项清单和准备工作,细化时间节点,明确推进责任。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容缺办理”“联合审验”“标准地”等审批服务新模式与分阶段并联办理流程融合,进一步压减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政府审批、公共服务等时间,充分发挥改革创新举措的集成叠加效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帮办”“代办”模式保障项目最快开工。设立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项目规划设计、评估论证、手续报批等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具备开工条件。

(三)倒排工期推进度。逐个项目细化分解任务,实行清单式、台账式管理,明确推进措施、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具体责任。紧盯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按期竣工率,建立完善全方位、全流程、全周期的管理服务模式。常态化开展集中开工、观摩点评、现场督导活动,适时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对进展缓慢、工期滞后的,及时挂牌提醒,并做好跟随服务、跟进解难、跟踪问效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四)集中要素强保障。坚持“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集中配置要素资源,对重要项目应保尽保。一是在用地方面,完善稳经济促增长规划用地政策措施,实行全链条服务、全流程提速的用地保障机制,全面推行“承诺制+标准地”改革,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努力做到“熟地等项目、拿地即开工”;积极推进规划用地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行建设用地自动化审批,实行建设用地申报“录入即合格”,实现建设用地审查“生成即符合”;腾退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做好交易节余指标库储备。二是在用能方面,深入落实“十四五”重大项目能耗和煤炭指标单列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建立重点项目谋划与能耗指标保障联动机制,加大市级统筹力度,确保项目不因用能影响建设。三是在环保方面,在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前提下,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路、铁路、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利、油气管线等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和保供煤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实施精准保障。四是在融资方面,高效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资金签约投放,用足用活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政策,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项目推介和银企对接活动,鼓励引导金融机构跟进投放信贷资金,进一步创新“专项债+市场化融资”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五)督导服务促落实。协调机制督导服务专班定期开展实地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项目协调推进工作。除市委、市政府安排的督导任务外,市直各部门不得擅自组织检查督导活动。建立容错机制,保持政策连续性,事后评价时不以新政策溯及既往,符合当时政策要求的,依法依规免除相关责任。提高项目建设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对推进快、服务优、成效好的部门和地区,在评先评优及土地、能耗、资金等方面予以激励;对推进不力、成效不佳的进行提醒约谈,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严肃问责。

附件:1进一步完善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的措施.pdf

                    2.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专班工作流程图.pdf

                    3.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分工.pdf

                    4.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未开工项目清单.pdf

                    5.第六期“三个一批”未开工签约项目清单.pdf

                    6.2022 年未竣工省市重点项目清单.pdf

                    7.中央预算内投资应竣未竣项目清单.pdf

                    8.2022 年已发行专项债券未开工项目清单.pdf

                    9.《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开展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平财债〔2022〕31号).pdf

                   10.《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通知》(平发改投资 〔 2022〕348号).pdf

政策解读网址:http://sjj.pds.gov.cn/contents/16541/563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