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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一年来,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政策措施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赢得抗疫斗争、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促进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反映在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主要体现在以下8个方面:
一、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最本质、最鲜明的特征。一年来,审计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和实践要求,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重点审计了中央财政管理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生态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2万亿元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地方政府债务、减税降费、乡村振兴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应该说,这些审计工作安排,充分体现党中央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监督就着力关注什么;坚决做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同时,审计坚持用政治眼光来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问题,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中发现政治问题的端倪,从经济监督中体现政治导向、政治要求,把党中央的政治要求贯穿谋划审计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项目全过程,转化为加强审计监督的具体举措。
二、坚持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20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经济运行逐季改善、逐步恢复常态,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报告也用事实和数字充分反映和佐证了这些成就: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得明显成效”方面,反映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1.5万亿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2.9%,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比上年增长12%。在“人民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方面,反映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86万人,向608万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042亿元,惠及1.56亿人;因疫情新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近600万人,实施临时救助超过800万人次。在“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方面,反映960多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年初剩余551万人全部脱贫、5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在“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方面,反映至2021年4月,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2019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2545.4亿元,制定完善制度3485项,追责问责722人。
三、坚持依法审计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审计要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发挥应有作用,必须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这个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这一主责主业,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报告全面如实反映审计在宪法和法律赋予权限内履行监督职责所发现的问题,相关审计情况均有明确的审计范围及资金抽查量,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以理服人,反映的问题与委员们调研掌握的情况基本契合。在此基础上,着力揭示重大政策落实、措施实施效果、重大经济风险隐患、廉政风险和权力运行等方面情况。如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中指出,6省6市及所辖66县2020年共筹集建设资金475.41亿元,其中8县19.49亿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等,22县79.73亿元闲置1年以上,同时还反映了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等政策落实不精准的问题;在生态环保资金审计情况中指出,重点抽审了20省2018年至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退耕还林等7项生态环保资金3138.62亿元,其中16省动用10.9亿元用于修建景观工程,17省38.17亿元被套取骗取或挤占挪用,7省的3.23亿元闲置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或统筹使用,同时又指出部分退耕还林专项与耕地保护政策相冲突或脱离实情,6省将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退耕土地重复申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1.3亿元。
四、坚持以系统观念开展研究型审计。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也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5个原则之一。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解决的问题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客观要求审计更加自觉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全面而不是片面、整体而不是零散、联系而不是孤立地揭示问题、分析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一年来,审计始终将研究作为工作前置,把审计涉及的相关重大政策、改革要求、发展方向研究透彻,注重综合分析研判,将发现问题置于全局中审视,加大跨领域、跨行业、跨年度分析,归纳提炼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着力推动源头治理。如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中,针对一些问题反复出现的现象,分析归纳出预算编报和审核批复缺乏刚性约束、预算管理存在制度空白、部门财务管理能力滞后、追责问责制度执行不到位等4点原因。在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中,针对8780家定点医药机构、中介机构及参保人员涉嫌骗取套取基金10.59亿元的问题,深入分析出骗取套取花样翻新的倾向:一是虚开难以核实诊疗记录的项目;二是不法中介利用定点医药机构多结算、参保人员多报销的利益趋同性,勾连助推群体性骗保。这有利于推动有关部门有的放矢,及时堵塞漏洞、增强监管效能。
五、坚持推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方面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行一系列重大举措。一年来,审计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医疗、养老、住房、教育、易地搬迁扶贫、乡村振兴等问题,不断加强审计监督,深入揭示在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运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惠民富民政策真正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如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审计情况中,均反映了部分政策未落实、违规收支的问题;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审计情况中,反映了经费管理使用存在套取、挪用,以及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等方面问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中,指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仍需从就业、产业、集中安置小区配套等3方面予以加强、乡村产业项目引领效应不够以及涉农资金下拨错配农时等问题。
六、坚持改进完善审计工作报告体例。2018年10月,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20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决定》明确要求审计部门形成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专项报告,作为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子报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今年审计工作报告首次将企业、金融、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4类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单独列报。在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中,反映了部分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存在部分低效无效资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等问题;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中,反映了金融资源配置仍有脱实向虚倾向、违规开展业务、资产风险管控不严格等问题;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中,反映了国有资产报告范围不完整、资产统筹调剂不到位、违规出租(借)或处置资产等问题;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中,反映了资源环境规划落实存在堵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量质不同步、不可再生资源规范化集约化利用程度不高、部分生态文明建设改革任务推进不力、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未消除等问题,同时将4类国有资产的具体审计情况作为子报告,认真落实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表明了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坚定立场。
七、坚持严肃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规范权力运行和打击腐败是审计的重要职责。一年来,审计充分发挥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反应快速等优势,聚焦权力运行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靶向发力,同时坚持审计下沉,着力揭示发生在安居、扶贫等民生领域和县乡镇等基层单位的微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等监督形式的贯通协调,2020年5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问题线索192起,涉及1430多亿元、1160多人,报告还深入分析了上述问题线索主要表现在公共资金资产损(流)失、基层微腐败、金融乱象和涉税涉票等4个方面,有利于有关部门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八、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揭示问题的根本目的是要推动解决问题,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必须一体推进。一年来,审计既重事后、治已病,更重事前、防未病,既形成震慑、管住当下,又触动根本、见效长远。审计工作报告坚持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4条审计建议。其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主要是针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未严格按用途使用、地方违规返还税收、金融资源配置脱实向虚等问题提出的;“深化财税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主要是针对财政资源统筹不到位、财政支出标准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充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管理不完善等问题提出的;“加强制度建设和统筹协调,增强重点领域改革规范性系统性”主要是针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较低、部分退耕还林专项与耕地保护政策相冲突或脱离实情、4类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提出的;“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主要是针对金融资产风险管控不严格、不可再生资源规范化集约化利用程度不高、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未消除等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推动有关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
下一步,审计机关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大对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力度,全面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前依法公告。
政策链接:http://sjj.pds.gov.cn/contents/11569/4530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