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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平顶山市规模以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2-09-19         浏览次数: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规模以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规上”企业数量、规模、结构直接决定着一个地区主要经济指标的总量和速度。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内生动力,也是各级政府衡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各地经济规模和发展状况很大程度取决于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能否及时进入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关注“规上”企业入库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统计局 “规上”企业入库工作汇报,主要领导也多次对该项工作作出批示。为全面客观反映我市规上经济培育主体的成长变化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入库,确保“规上”企业应入尽入,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市“规上”企业统计入库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场主体提能升级激发活力的若干意见》(平政〔2022〕10号)文件精神,我市拟配套出台《规模以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二、制定过程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2022年5月,市统计局启动了《奖励办法》的前期调研和筹备起草工作,召开县市区和相关专业“规上”企业入库工作座谈会,就“规上”企业入库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流程、职责分工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汇报交流,提出了可行性对策建议和方法措施,并积极与税务、市场监管、发改、工信等部门联系,提供部门单位线索,梳理筛选后发至县区统计局,加强“企业”入库摸排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奖励办法》。按照文件制发程序,征求了市发改、财政、工信、商务等单位和有关县(区)的意见,充分吸纳各单位的意见建议,上报并通过了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审核。2022年 8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以平政办〔2022〕26号印发实施。

三、制定意义

文件的出台将有效促进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培育成长、壮大规模,助推市场主体存量壮大和创新发展增量累积,确保全市“规上”企业应入尽入、应入快入,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以推动全市实体经济做大做强,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步伐。

四、适用范围

有规模以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管理服务工作职能的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包括12个县(市、区)和发改、工信、商务、住建、房产中心5个市直部门

五、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共分为指导思想、考核对象、县(市、区)考核办法、市直部门考核办法、奖励标准等5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战略目标,有效激发干事热情,深入挖掘工作潜力,增强经济发展动能,为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明确了考核对象。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第三部分明确了县(市、区)考核办法。确定5项考核指标:考核周期内新增入库规上企业数量、新增入库规上企业数量增速、规上企业在库数量增速、准规上企业数量及增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个数及增速。按百分制将各项考核指标依照重要程度分别赋予相应权重,其中新增入库规上企业数量占30%,新增入库规上企业数量增速占25%,规上企业在库数量增速占25%,准规上企业数量及增速占1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个数及增速占10%。各项指标无量纲化处理后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得该项权重满分,其余按排序指数乘以权重计分。各项指标得分之和即为该县(市、区)最终得分并按此进行排序。

第四部分明确了市直部门考核办法。确定3项考核指标:考核周期内新增入库规上企业年度目标任务时序进度(考核入库工作成效)、准规上企业年度目标任务时序进度(考核培育工作成效)、考核周期内退库数量占行业易退库企业数量比重(考核帮扶工作成效)。按百分制将各项考核指标依照重要程度分别赋予相应权重,其中考核周期内新增入库规上企业年度目标任务时序进度占40%、准规上企业年度目标任务时序进度占40%、考核周期内退库数量占行业易退库企业数量比重占20%。各项指标无量纲化处理后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得该项权重满分,其余按排序指数乘以权重计分。各项指标得分之和即为该部门最终得分并按此进行排序。

第五部分明确了奖励标准。考核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报经市政府同意后进行通报和奖励。依据考核结果对排名前三的县(市、区)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100万元、第二名奖励50万元、第三名奖励30万元;对排名前三的市直部门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30万元、第二名奖励20万元、第三名奖励10万元。排名最后一位的县(市、区),其相关负责人在全市经济运行会上做表态发言。

六、关键词诠释

1.“规上”企业包含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企业。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新建(改扩建)或者购置固定资产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平顶山市统计局

2.解读人:王峰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2639986

政策接连:http://sjj.pds.gov.cn/contents/11569/5418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