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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平政〔2023〕20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则》),为便于理解掌握《工作规则》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意义
今年以来,《国务院政府工作规则》(国发〔2023〕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豫政〔2023〕6号)相继出台后,为做好工作衔接,李明俊市长多次对《工作规则》起草事宜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工作规则》的制定,对于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有利于政府及组成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规则意识、程序意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根据李明俊市长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市政府办公室立即安排相关科室,在多次深入研讨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及现行工作制度,起草了《工作规则》,并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及市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后,2023年4月23日,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5月30日以平政〔2023〕20号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工作规则》共九章二十六条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共2条。主要为《工作规则》的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和工作准则。
第二章为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共2条。规定了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规定了组成人员职责和部门职责,市政府领导工作互补制度。
第三章为健全监督制度,共1条4款。规定了市政府要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监察机关、审计、司法等部门和公众舆论监督;就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为坚持依法行政和民主决策,共5条。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时的要求、程序、审查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为推进政务公开,共2条。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审签、部署制度。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工作机制,落实回应责任,及时按规定回应涉及公众关切、影响社会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
第六章为公文处理,共3条。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公文内容、程序进行了规定,规定了市政府发文的签发程序,对加强统筹,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规格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七章为会议制度,共4条。对市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组织程序、会务纪律、会议纪要签批等进行了规定;按照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对市政府及各部门召开会议的形式及规模进行了规定。
第八章为工作落实,共1条3款。对市政府领导同志担当作为抓落实和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市政府决定时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规定。对市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方式、原则进行了规定。
第九章为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共4条。对市政府及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严格保密和请销假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加强自身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2、解读人:张一鸣
3、政策咨询电话:0375-266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