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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政〔2023〕2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理解《实施意见》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慈善事业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成立了平顶山市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公益慈善活动,推动我市慈善事业不断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加强慈善工作,助力现代化鹰城建设,有必要出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3年7月以来,市民政局对照上级文件精神,参考外地经验做法,结合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市慈善总会共同起草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广泛征求了市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社会公示,对有关意见建议予以采纳,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办公室进行了审查。经2023年10月23日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10月24日以平政〔2023〕29号文件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明确提出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牵头、专业运作、社会参与,加强慈善事业组织化、多元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从坚持党的领导、注重专业运作、引导社会参与、促进全民共享四个方面,提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原则性要求。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一是培育慈善多元主体。主要是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慈善组织网络,优先培育助老、助童、助医、助学、助残、助困类慈善组织,加强行业组织建设。二是拓宽慈善参与渠道。主要是突出为民服务导向,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带头开展慈善活动,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等数字化平台,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慈善组织提供人才和专业支持,探索打造智慧慈善。三是完善慈善支持政策。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村(居)民委员会要支持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工作激励机制。四是加强慈善监督管理。主要是完善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加强政府部门监管,保障社会公众监督,确保捐赠款物规范管理、善款善用。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考评机制等措施,全市各级政府要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市慈善工作会议,每五年对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扬,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更好保障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市民政局
2.解读人:陈培真
3.政策咨询电话:0375-4976733
原文链接:http://sjj.pds.gov.cn/contents/11569/6185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