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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

为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村公路综合服务品质,我市制定出台了《平顶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提高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52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平顶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先后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最终形成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到2023年年底,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达到80%。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从3个方面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具体任务。一是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明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县级政府的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形成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普通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明确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照2∶2∶6的比例配套,市级配套资金由市级农村公路主管部门按照以奖代补形式统筹使用。三是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县级中心养护站在管理、指导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中的作用。乡镇管养站按照管养职责,确保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县级政府要建立县、乡、村有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落实超限超载治理政策。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方案,同步部署落实。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市、县两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激励约束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三是持续强化督促指导。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工作考核,定期开展督导评估。


三、关键词诠释


“四好农村路”:“四好农村路”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3月4日提出的,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原文链接:http://sjj.pds.gov.cn/contents/11569/625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