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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日,平顶山市审计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规定》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随着形势发展,一些浮在表面的严重的党内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但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必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要进一步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局党组承担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承担第一责任,其他成员共同履行主体责任,并履行好“一岗双责”。各党支部要在党组领导下履行本单位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二要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有关制度规定,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把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局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要用工作成效检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成效。检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效果要体现在具体工作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落实好《规定》要求,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和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