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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顶山市审计局为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出台了《平顶山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工作操作细则》,推动审计整改督察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一是明确责任、建立台账。针对近两年来各级审计查出的2千多项问题,按照发现问题的来源渠道,做好台账管理,明确审计整改责任。首先按照问题来源分为审计署、审计厅和市本级;其次按照单位分为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再次按照台账管理分为总台账和未整改问题台账。通过上述分类,随时了解掌握审计问题整改进展动态。
二是分析研判、查明真相。逐一分析研判需整改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要求。对能够整改问题,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责任到人,限时完成;对因“重视不够、态度消极、能整改而不整改”的问题,采取一定的惩罚处理手段;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动造成无法继续整改的,由审计整改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经计划管理督察科复核,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对账销号。
三是联合督察、形成合力。为解决审计力量薄弱问题,该局充分发挥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与市委市政府督察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等单位联合,对重点审计整改问题进行联合督察核实。针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下发审计整改督办函、通报、约谈、追责问责等措施,促进审计整改任务圆满完成,并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